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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智诚:申雪/赵宏博为何将我推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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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2007年11月13日 10:45:00 源自:新浪blog

在世人的眼里,申、赵不但是冰上的一对伉俪,更是为国人争光,令人仰慕、尊敬的冰雪健儿。本来我也一直这样认为,并希望永远这样坚信下去。可是近来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作为一位朋友、一位合作伙伴、一位曾像中国亿万百姓崇拜英雄一样仰慕他们的小人物开始怀疑,开始愤怒。

我并不想拿一些对自己的不公和被大家的误解来淡化,甚至抹杀申、赵的光辉,但我更不想被作为一个可笑的棋子之后,为了维护、成就一些所谓的更高的荣誉一忍再忍,永远保持沉默下去,让人们以为那就是事实,而看不到真相的背后。

在您看到下面关于事情的真实经过之前,我还是想重申我的观点:我并不是想炒作,更不想毁坏申、赵在人们心目种的形象。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更因为直到今天,我还把他们当做是自己的朋友,而且我和他们的合作关系并没有解除。我只想告诉大家一个真正的事实,只想在万般无奈之下不得不保护自己不再被莫名其妙地伤害,仅此而已。

我和小雪、宏博初识是在2004年。双方经过长时间地接触和了解,我们逐渐成为关系要好的朋友。2006年,小雪、宏博与我公司签署了经纪代理合约,我公司成为二人在全国范围内文化事业的独家代理人(经纪人)。从2006年到今年的10月份我们的合作一直都非常愉快,所以当我通过媒体得知小雪和宏博起诉我长期占用他们3辆汽车不还的时候,我真的非常惊讶,同时我也很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起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事实是这3辆车虽以小雪和宏博的名义购买,但是购车的款项和轿车的损坏和维修以及罚款等等的责任风险都是由我来承担。借用他俩人的户口买车的初衷完全是因为车主不是北京户口就不能贷款,也不能上北京牌照,并没有其他的原由(这一情况后来在小雪、宏博的官方网站和相关报道中已经得到了证实)。因为小雪、宏博也有些担心作为车主的风险,所以,当时我们私下还签署了另一份协议,这其实是为了更好地保全双方,免得日后发生争议。而像小雪、宏博在博客中所说“趁我们备战世锦赛繁忙之际骗我们签署了那份协议”简直是恶意中伤,让我实在难以相信这是出自一对世界冠军之口,也是昔日的好朋友。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只是芸芸众生在北京奋斗者中的一员,一个普通的经纪人而已。做经纪人行当的人都知道,在这个圈子里打拼,个人的声誉和口碑是很重要的。

小雪、宏博是在今年9月16日通过短信的形式联系我,告诉我要将车辆过户,理由是要办理其它的银行贷款。当时我就答复,说过户没有问题,但需要给我一些时间。因为车是贷款买的,还牵涉到跟银行的合同及贷款偿还方式等问题需要协调,估计至少需要几个月左右的时间才可以完成。而且当时他们在国外表演,过户又必须有本人到场,所以也得等他们回来后才能办理这些手续。这件事,从我的立场来讲,我自己掏钱买的车,只是使用了朋友的户籍名而已,过户对我来说当然是件好事,我有什么理由不愿意呢?于情于理我都不会拒不接受的,所以,我从来没有说不过户。

但就在今年10月10日,小雪、宏博却以要求我返还长期占有他二人所有的三辆汽车为由把我莫名其妙的告上了法庭。说实话,之前接到媒体的电话我都有点质疑,但当我拿到法院传票的那一刻,我非常气愤,这绝对是出尔反尔的做法,明明是帮我贷款,却又突然说我长期占用他们的汽车。难道他们真的仅仅是为了这三辆汽车吗?他们很清楚,我们私下是有约定的,怎么能说车是他们的呢?顶多是朋友翻脸,起诉让我过户,也用不着起诉说车是他们的呀!何况我从未说过不同意过户的话啊!可是,这突如其来的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呢?我困惑了很久,思来想去觉得唯一可解释就是新闻炒作。

收到传票后,我本着对朋友的旧情和对国家体育运动员的尊重一直保持着沉默。并且通过律师致函给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并将当初我们私下签定的协议也发了过去。函中这样写道“我们本着息事宁人、保护国家著名运动员名誉的原则,特向贵中心反映此事,希望贵中心能劝申、赵二人撤回诉讼请求,专心于我国的体育运动事业,不要再做严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但我们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我只好尽力与小雪、宏博联系,希望可以将事情弄清。可无论是短信还是电话始终得不到任何回应。至此,我不得不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以避免被人伤害,被人误解。我也将一直保留着对侵犯我个人名誉的申诉权利。

接下来的时间里,媒体的大肆报道,都是站在尊重、相信国家知名体育运动员的立场上,在报道中几乎没有任何质疑的声音,似乎已经将事实定格在我本人“长期占有”世界冠军的汽车上,而完全忽略了事实和真相。虽然我是一个普通的经纪人,但我却忽然要承受这些突如其来的舆论和压力,声誉和形象在工作圈中难免受到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我不得已拿出了当初我们私下签订的汽车协议,首先向媒体公开,为的是让更多关注这件事情的人知道事实真相,认清事情发起人的行为之用意。

当我们的协议公开后,很多媒体开始从客观的角度分析整个事情,写出来了各自公正的评论。而这些报道无疑对小雪、宏博造成了一定的压力,所以, 11月2日在他们的官网及博客上分别承认了借名给我买车这一事实。“当初罗智成求我们帮忙用我们的名字贷款买车,说他外地人不够资格向银行贷款并落实北京车牌。出于朋友帮忙,我们将身份证借给了罗智成。”这本是还原事实,让人高兴的事情,可他们在博客中还这样写道:“其实当初他求我们帮忙。用我们的名字贷款买车,他说外地人不够资格向银行贷款并落北京车牌,……而他在今年一月却趁我们备战世锦赛繁忙之际骗我们签署了那份协议,当我们得知他用意后。一再要求他办理过户手续,可他却换一个人似的,一拖再拖。而且对我们很无礼。反到今天主动拿出这协议来炒作。咳!怎么可以这样做!真是郁闷,……。”

首先,宏博说是我骗他们签的那份协议。可事实协议是经过双方的共同协商达成共识才签署的,何来之骗呢?再说作为著名世界冠军,具有一定素质的体育明星,怎么可能轻易的上当受骗?难道就真的忙得连看一个简单协议的时间都没有了吗?何况这是关系二人自身利益的事情,更不可能看都不看就签了吧!骗?怎么会这样不顾事实、不顾声誉,这样好意思地说出口呢?

其次,宏博说只是借身份证给我。但凡有买车经历的人都知道,贷款买车的时候,贷款方金融中心不见到贷款本人,不让本人当面签字是不会放贷款的,不管你是谁,程序都一样。所以,我怎么可能只拿着他们的身份证就成功办理贷款呢?

再次,宏博说找我过户,我一拖再拖。大家不妨算一算,从2007年9月16日到2007年10月10日这才有几天? 9月16日他在简讯中这样说:“三台车你马上办理过户收续!我俩名下贷款项目多!我俩再办贷款就有问题!”,我当时就回复他,我同意马上过户,但要给我些点时间,因为贷款买车过户不是那么简单,有很多程序要走,要协调好几个方面。但之后他也就没有再回答。

案子于11月6日在海淀法院开庭,小雪、宏博的律师在法庭调节中,说出了自己调节方案上,要求我过户车辆至我名下,没有任何附加条件。我的律师没有同意,因为起诉是说我“长期占用”,而非起诉让我过户,我们是绝对不会接受这样的调节。所以我的律师说:“既然申雪赵宏博对这三台车这么情有独钟,那么车子归他们,把首付款和已交付的按揭款还给我们。”对方的律师也同意与当事人协商,可是至今我们也没有接到电话。如果要让我过户,私下解决就可以,干吗非要闹到法庭上?还起诉说我占用呢?岂不是牛头不对马嘴吗?我作为一个普通的经纪人,我需要维护个人的声誉和信用,更加不希望把事情搞大。而小雪、宏博是世界冠军,更应该要维护自己声誉,可事实却恰恰相反,似乎唯恐事情不大,有不搞大誓不罢休的样子。

此外,我还留意到2007年11月6日在他们的博客中有个网名“我爱我家”的有这样一则留言:“申雪/赵宏博:你们好!我出席了今天的汽车案开庭,我一直是你们的冰迷,但作为记者,我还是想问你们一句话:为什么你们和你们的律师一样,都喜欢出尔反尔呢?并本人有以下疑问:

其一问,之前你们起诉你的经纪人霸占你们的三辆汽车,而当你们的经纪人罗智诚公布你们私下签定的协议之后,你们自己在官网又承认是帮朋友忙贷款买车,只是说被经纪人欺骗签的那份协议。那么请问你们,为什么之前要撒谎说车是你们自己的,而后又承认车是经纪人的?

其二问,今天开庭,在庭审上你们的律师主张和解,条件是你们要汽车,还给经纪人全部车款,对方的律师也表示愿意回去与当事人协调,庭审结束不到十分钟时间,你们的律师却又改变注意了,是不是跟你们通电话了?为什么你的律师也这样戏弄法庭?戏弄对方律师?

其三问,在庭审上,法官很明显在偏袒你们,完全主张你们调解,连法官都如此在乎你们作为世界冠军的名誉,为什么作为世界冠军的你们却前后的说辞都不一样呢?这似乎不太像体育名人的做法呀?

其四问,你们既然起诉经纪人长期霸占你们的汽车,而为什么又要主张让经纪人过户呢?这不是前后矛盾吗?“霸占”就不存在让对方“过户”啊?“过户”自然就不存在对方“霸占”了?这也就可能变成了你们诬陷经纪人啊!你们想过吗?如果真是“霸占”,那你们为什么又不一直坚持“霸占”说法的原则呢?

希望在这里或是你们的官网看到你们真实的回答,我知道你们可以删除这条留言,但是我要说的是:你们可以删除这些留言,但永远删除不掉冰迷心中的疑问,再者你们删除了这则留言更加证实了你们的谎言及前后不言辞不搭调。我也会一直发下去,直到你们回答,再者,你们一直说要在官网上说明事实经过,却为什么又一直没有见到真实的事实经过呢?”

当天晚上他们的回答是:“对于11月6号创建博客的你,请出示你的真实身份。既然在我的博客发贴,就需要诚实的站出来。至于你的疑问???留下你的姓名电话。我律师会很快和你联系。希望你得到我律师答复后再来这里发贴。飘在网络的帖子。都可以随便写的!!!《霸占》我还是第一次听你这样说。请注意你的言词!你要负责的!!!”。

说实话,我也很想知道这位记者的联系方式,更希望能有更多像他这样站在公正、客观的角度报道此事的媒体、记者。我不是为了炒作,而是希望事实可以大白于众人。我这样一个小角色,完全不需要炒作,中国认识我的人才几个而已,但是关注小雪、宏博的人呢?肯定会很多很多。所以就算我怎么炒,我也还是普通的经纪人!但小雪、宏博却不同。所以,公众应该明白,起诉要求与调解要求如此不搭调,背后一定有什么问题。

我想,戴着世界冠军的光环,那是一份荣耀!而在光环的下面应该是阳光的灿烂,而不应是阴暗的障眼。更加不能因为你是世界冠军,不能因为你是国人的榜样,不能因为你是中国冰雪事业的骄傲,就肆意信口开河,想说什么就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让无辜的人受伤害,让不知情的人受蒙骗!如果真像小雪、宏博的律师所说,就算打官司是为了规避风险,那就更用不着告自己的经纪人长期占用自己的车呀!这种说法于情于理这都是讲不通的。

我和我的律师,相信海淀法院,相信中国法律,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更加相信这件“汽车案”会有一个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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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olin 【标签】 申雪 赵宏博 官司 开庭 罗智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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